樂賞音樂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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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44

第十六號弦樂四重奏

貝多芬 Beethoven
  • 語言:繁體中文版、簡體中文版
  • DVD片數:2
  • 狀態: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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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價 NT$350

Disc 1   1:03’20”

第一樂章:小快板 Allegretto

第二樂章:活板    Vivace

 

Disc 2   1:16’34”

第三樂章:十分緩慢的,如歌且安靜的  Lento assai,cantante e tranguillo

第四樂章:好不容易所做的決定。莊板-快板-莊板但勿太拖拉-快板

Der schwer gefaßte Entschluß.Grave-Allegro-Grave ma non troppo tratto-Allegro

樂曲介紹

俄羅斯作家、出身波羅的海德語區的蘭茲(Wilhelm von Lenz)於一八五五年在其著作《貝多芬與他的三種風格》(Beerthoven et ses troi styles)中提出著名的三分法,將其創作分為三個階段,雖然該說招致不少爭議與批評,但仍是今日討論貝氏作品時廣泛使用的框架,也對了解他一生的音樂提供了概念上的幫助,而蘭茲筆下所謂的三種風格,實可說是貝氏樂風的演進史,茲按年代劃分如下:

第一階段,或稱早期,約當一八○二年及其之前:相當依附古典時期傳統,深受海頓與莫札特影響,探索新方向與擴展規模的嚐試已在醞釀顯現,代表作為第一與第二號交響曲、前六首弦樂四重奏、第一與第二號鋼琴協奏曲、前十二首鋼琴奏鳴曲等。

 

第二階段,或稱中期,約為一八○三至一八一四年之間:這段時間的作品宏大且頗具奮鬥色彩,常被形容為「英雄式的」(heroic)。它以貝氏在聖城意識到耳疾無法逆轉而深受打擊、留下遺書之後的再起為始,第三至第八號交響曲、後三首鋼琴協奏曲、小提琴協奏曲、三重協奏曲、第七至十一號弦樂四重奏、第十三至二十七號鋼琴奏鳴曲、歌劇《費黛里奧》等名篇都在這段產出最豐的時期一一誕生。

 

第三階段,或稱晚期,即一八一五年至病歿的一八二七年:經過退下演奏舞臺、扶養姪子、完全失去聽力的人生大轉折,晚年的貝多芬在第九號交響曲、最後五首弦樂四重奏與大賦格曲、最後五首鋼琴奏鳴曲、《莊嚴彌撒》等曲中愈發著重體裁的創新、智性的深度、內在的張力,其內省式的神秘可謂柳暗花明,建構出異於中期的又一境界。

 

不論就這三個時期的觀點來看,抑或由一生創作的軌跡循之,第十六號弦樂四重奏(Op. 135)都是貝多芬為自己劃下句點的收尾之作。一八二六年,也就是貝多芬去世前一年的七月,他帶著自殺未遂的姪子卡爾外出旅行,在出行期間的十月完成這部弦樂四重奏,這也是他筆下最後一部完整的作品——此後只有十一月為第十三號弦樂四重奏(Op. 130)另寫就的第四樂章,成為貝氏的絕筆,而其原本的第四樂章則獨立成曲,即《大賦格曲》(Op. 133)——雖然這段旅程修補了叔姪之間的裂痕,受到照顧的卡爾表明從軍意願,也在叔叔奔走下透過史都特漢男爵(Joseph von Stutterheim)取得軍籍,但他們於年末返回維也納時遭遇寒流,使貝多芬原已不樂觀的健康狀況更趨惡化,在送走卡爾後的一八二七年初即步向不可挽回的境地,終於在當年三月末告別人世。

 

與貝多芬其它的同類作品相比,第十六號堪與第二號(Op. 18- 2)、第十一號(Op. 95)並列為最短小的三部弦樂四重奏,半個小時內就能演完,而且不再延續前幾首晚期弦樂四重奏幽邃曲折的路線,在形式上回到海頓式標準的四個樂章,內容也閃耀著輕鬆愉快、透著靈光的色彩,第一、第二、第四樂章尤然,只有第三樂章較為嚴肅,與同時期的它作相類。作曲家將本曲題獻給好友沃夫邁亞(Johann Nepomuk Wolfmayer),代替原先要題獻給他,但為回報史都特漢男爵相助,而於出版時先行呈獻給男爵的第十四號弦樂四重奏(Op. 131)。後於貝多芬去世近一年後的一八二八年三月,才於維也納首演。

 

第一樂章:小快板(Allegretto)

奏鳴曲式,起始於中提琴裝飾音與四度跳躍的附點音,第一小提琴隨即呼應,接著是第二小提琴,三者以各種型態輪奏第一主題,將其發展,並以賦格風的流動方式由第一小提琴兩次穿插新旋律,把這個主題裡的數個小動機串聯起來;第二主題由第二小提琴開頭,移向第一小提琴,小收尾後進入三十八小節的發展部,轉由大提琴拉奏先前小提琴穿插在第一主題中的旋律,自然地由此展開該主題中各動機的發展;末了中提琴接續大提琴營造的漸強聲勢,強奏第一主題,將樂章帶入再現部,修飾變奏呈示部的各個題材,最後平靜地收束於第一主題形成的尾奏。

 

第二樂章:活板(Vivace)

結構單純的詼諧曲,雖然是快速的三拍子,卻因強弱拍與切分音的運用,而不太讓人覺察,由之產生美妙的躍動。第一樂段為小型的三段曲,四個樂部用弱音分別交錯不同的節奏,以點式的切分音相聯繫,升高並反覆後,經過更弱音的中間樂節,以強音再現主題,略作收尾;即轉入第二樂段,第一小提琴先奏出十八小節的基本動機,次由大提琴與中提琴強奏出主題,第一小提琴將之反覆後,其它三個樂部用重複的四分音符襯底,第一小提琴在其上進行大幅度的音程跳躍及轉調,然後回到先前的基本動機,將之反覆達四十七次,讓人印象深刻,甚至產生破壞性的畏懼感;第三樂段回到F大調,再現第一樂段之後,倏地簡短結束。

 

第三樂章:十分緩慢的,如歌且安靜的(Lento assai, cantante e tranquillo)

6/8拍的自由變奏曲,第一小提琴在導奏後柔柔地呈現主題,並演示第一變奏;第二變奏轉入升C大調,模糊了主題的樣貌;第三變奏回到降D大調與初始速度,用大提琴再唱主題;第四變奏再以第一小提琴為主,但原主題的線條幾乎已不復見。

本樂章只有短短的五十四小節,表現得有如即興的幻想曲,深具作曲家晚年的自由風格,緩緩流泄的愁情,有如輕嘆,亦似脫塵迴升。

 

第四樂章:好不容易所做的決定。莊板—快板-莊板但勿太拖拉-快板(Der Schwer gefaßte Entschluß.Grave - Allegro- Grave ma non troppo tratto- Allegro)

這個樂章可說與貝多芬「永遠的情人」並列為他生涯中的大謎團,也是音樂史上著名的未解公案:其一,樂章開頭標有「終於下定決心」(Der schwergefasste Entschluss),但不知是決定何事;其二,手稿此處還另外留下「非得如此嗎?」(Muss es sein?)與「必須如此!」(Es muss sein!)兩個動機,其語意同樣不明,有人猜測它是生活中與女僕討論生活費或房租的問答,也有比較複雜地理解為貝多芬不願意將第十三號弦樂四重奏的樂譜給某人,因為他未出席該曲的首演音樂會,此人請貝多芬的朋友霍爾茲從中調解,後者建議讓他付給出版商50先令,對方問:「非得如此嗎?」霍回答:「必須如此」。霍爾茲後來將此事講給貝多芬聽,貝氏大笑著記下這段對話,這兩個動機的靈感即出於此處。

 

就結構來說,終樂章採奏鳴曲式,中提琴與大提琴的極緩板導奏用「非得如此嗎?」的動機發問,兩部小提琴則柔聲回應,幾次之後,小提琴強音奏出「必須如此!」的動機,這個回答便是第一主題的開端,並一改開頭的沉重,轉以明朗的氣息前進,第二主題則由大提琴弱奏而出,帶著輕快嬉戲的趣味,再強奏「必須如此!」稍作結尾並反覆呈示部;發展部將兩個主題按順序發展;再現部回到不甚慢的極緩板,用f小調開始,「非得如此嗎?」的動機出現後,劇烈地突強發展,並轉入F大調再現兩個主題,終以「必須如此!」的動機進入末段,速度轉為稍慢,音量也弱至幾乎消失時,輕快地撥奏出第二主題,最後仍用這「必須如此!」的動機強力地結束全曲。(文/陳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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